一、政策依据
《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做好2023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民营经济及中小微企业发展)项目入库工作的通知》(粤工信融资函〔2022〕22号)
《关于印发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经管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粤财工〔2019〕115号)
《中共广州市委 广州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若干措施(修订版)的通知》(穗厅字〔2019〕41号)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创新完善中小微企业投融资机制十条工作措施的通知》(穗府办〔2016〕9号)
二、专精特新企业贷款贴息
(一)扶持对象:有效期内的专精特新企业(含工信部认定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省认定的专精特新企业)。
(二)扶持范围:2022年6月至2023年5月期间实际发生的利息且,总额达到30万元及以上。
(三)扶持方式:补助,额度按照单个企业的补助比例最高不超过利息的50%,补助金额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三、融资租赁业务补助
(一)扶持方向:支持中小微企业利用融资租赁业务推动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进行设备升级换代,推进技术改造项目建设,提高产业层次和科研水平,增强内生发展动力。
(二)扶持范围:对2022年1月到2022年12月期间,正在利用融资租赁业务推动中小企业自身发展,进行设备升级换代且租赁合同设备投资额不超过5000万元(含)的中小微企业予以补助。
(三)扶持方式:补助,企业融资租赁费用×4.35%,最高50万元。
(四)材料要求:2022年度审计报告。
四、担保费(保证保险费)补助
(一)扶持方向:支持中小微企业通过担保公司或保险机构增信获得银行贷款,提高中小微企业融资的成功率。
(二)扶持范围:2022年1月到2022年12月期间,通过融资担保机构或保险机构担保取得银行贷款(以到款日计算),贷款合同金额不超过3000万元且实际到账金额不超过2000万元的中小企业。
(三)扶持方式:补助,担保费(保证保险费)×广州市平均融资担保费率,最高50万元。
(四)材料要求:2022年度审计报告。
五、首次融资贴息
(一)扶持方向:支持中小微企业拓宽融资渠道,鼓励企业利用银行等金融机构的融资加快发展。
(二)扶持范围:在2022年1月至2022年12月10日期间,企业自成立以来首次获得银行贷款,且该笔贷款此前未享受市级贴息。
(三)扶持方式:贴息,贷款金额×银行基准利率×贷款天数,最高50万元。
(四)材料要求:2022年度审计报告。
六、高成长企业贷款贴息
(一)扶持方向:支持处于高成长期的中小微企业,积极借助银行贷款,提升技术水平,加大研发力度,提高产品质量,降低企业发展中融资成本。
(二)扶持范围:2022年1月到2022年12月期间,存在银行贷款的企业。且企业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已被认定为省高成长企业的;
(2)已在广州股权交易中心“高成长板”成功挂牌的;
(3)纳入“三个一批”企业库。
(三)扶持方式:贴息,贷款金额×银行基准利率×贷款天数,最高50万元。
(四)材料要求:省技改备案证、2022年度审计报告。
七、申报时间
预计2023年2月启动,具体申报时间及补助标准以申报通知为依据。
备注:支付利息低于5万的不予贴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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