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日起,2026年专利收费减缴备案(简称“费减备案”)开始。根据相关规定,四季度可以进行下一年度的专利费减备案!
一、专利费减小知识
专利费减是一种国家提供的优惠政策,旨在减轻专利申请人或专利权人在缴纳专利费用上的经济负担。通过费减,专利申请人或专利权人可以大大减少专利申请和维持的相关支出。
专利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通过系统选择预备案自然年度,提交专利收费减缴证明备案请求,经审核批准后,在该自然年度内请求减缴专利收费时,仅需提交收费减缴请求书,无需再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1. 费减条件
① 个人:上年度收入≤6 万元(月收入≤5000 元);
② 企业:上年度企业应纳税所得额低于 100 万元,或新成立不满 1 年;
③ 事业单位、社会团体、非营利性科研机构。
2. 费减比例
① 专利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为个人或者单位的,减免85%;
② 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个人或者单位为共同专利申请人或者共有专利权人的,减免70%。
3. 可减缴的费用
① 申请费(不包括公布印刷费、申请附加费);
② 发明专利申请实质审查费;
③ 复审费;
④ 年费(自授予专利权当年起十年内的年费,专利开放实施许可期间的年费);
⑤ 指定中国的单独指定费(第一期和第二期)。
注:对专利开放许可实施期间的专利年费减缴15%,同时符合两项专利年费减缴条件的,按照其中减缴比例较高的一项予以减缴。
二、专利费减需提供的材料
1. 企业名义
①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② 上年度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封面页+主表),每页盖公章;
注:新成立不满一年的企业,提供营业执照,部分地区需额外提供情况说明。
2. 个人名义
(1)在职个人:
①所在单位出具的上一年度收入证明;
②工资流水+社保缴纳证明(带二维码)。
(2)无固定工作个人:
①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县级民政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或者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出具的关于其经济困难情况证明。
②由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县级民政部门或者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出具的证明,证明无固定工作或者无收入。对于居委会或村委会出具的收入证明或无固定工作证明视为合格。
(3)在校学生:
所在学校出具的学生证明、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其他能表明学生身份的证明。
(4)未成年人:
身份证件信息可明显判断为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可以不提交证明。
(5)退休个人:
上一年度银行代发养老金流水。
(6)服刑人员:
由所在监狱出具的证明材料、法院出具的刑事判决书或其他能表明服刑人员身份的证明。
3. 事业单位/社会团体/非营利性科研机构名义
法人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如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登记证书等。
三、申请费减的具体操作
自国家知识产权局2023年1月11日起开通新版业务系统,专利费减备案必须由专利申请人、权利人自行在专利业务办理系统办理,取消代理权限。
第一步:
网站进入:cponline.cnipa.gov.cn/,进去之后的界面如下图:

第二步:
登录成功后在首页,点击“ 专利事务服务——费减备案”打开费减备案系统。

第三步:
进入系统后,选择“费减备案请求”后,然后点击右侧“业务办理”:

第四步:
点击“业务办理”,进入费减信息填写界面,填写上年度纳税额【企业费减重点看上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A表)“五、应纳税所得额”是否低于100万】,勾选对应的年份及是否接收短信通知,填好后点击下一步。

第五步:
上传企业上传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加盖公章上年度纳税报表。

点击提交即可,等待审核。
到此处,专利费减备案已提交成功,等待审核通知即可!